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10万吨/年EVA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
澄清、补遗、修正
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3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修改为: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省**市****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涉及上述补充修改内容的地方相应修改。
若此澄清与招标文件或之前发出的澄清不一致,以此澄清为准。请投标人在收到本修改(或补充)及澄清文件后,将回执签字、盖章并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此页回复我方联系人以确认收到本文件。
联系人: 林衡、吴少峰、杨婷
联系电话: 159****8833、198****6695
电子邮件: ****@sinochem.com;****@sinochem.com
****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