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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816430G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文利 |
| 李淑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八一街7号 |
| ****水厂供水管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6-引水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N76-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9.47239,119.47234 纬度: 39.83658,39.8367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0 |
| 秦审批环准许〔2025〕02-00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963.56 |
| 155.64 | 运营单位名称:****中心 |
| 121********816430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晶正****公司 |
| ****0302MA0CPAY16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1MA09NY4D5M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181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市**区、****开发区(起点为引青输水干管,****水厂),其中起点至京秦客专段属****开发区范围,终点段属于**市**区范围。线路沿途重要节点包括穿越京秦客专节点、穿越金港大道节点、穿**快速路节点、穿越京秦铁路节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线7100m,供水规模1.04m3/s。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开发区(起点为引青输水干管,****水厂),其中起点至京秦客专段属****开发区范围,终点段属于**市**区范围。线路沿途重要节点包括穿越京秦客专节点、穿越金港大道节点、穿**快速路节点、穿越京秦铁路节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线6983m,其中单排DN1000涂塑钢管供水管道50米,双排DN900球墨铸铁管供水管道144米,单排DN1400涂塑钢管供水管道225米,单排DN1200涂塑钢管供水管道232米,双排DN 900涂塑钢管供水管线6332米,供水规模1.04m3/s。 |
| 项目实际工程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对比,供水管线长度由7.10km调整为6.983km,使用的管材、井室布置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使用要求有所调整,但供水规模不变,其余无工程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土方开挖、管道安装、管道压力试验、混凝土浇筑、附件安装、覆土回填、恢复地貌、机电设备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土方开挖、管道安装、管道压力试验、混凝土浇筑、附件安装、覆土回填、恢复地貌、机电设备安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减少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料堆、废弃的土石方堆放在远离水体的指定地点,严禁弃入河道或河滩,禁止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 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施工时所产生的废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 3、地表水保护措施:施工人员利用周边公厕,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回用水池,试压废水、施工设备设施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洗车、洒水抑尘或施工工艺用水,不排放 4、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敏感点位置,行车路线避绕村庄及居民区,定期保养高噪声设备使其噪声维持在较低声级水平。在距敏感点较近地段施工时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检测。施工期间进行的施工场地附近敏感点噪声检测结果显示,郭高马坊村、甘各庄村、蔡各庄村、蔡各庄北岭新区、崔各庄、****学院6个声环境敏感点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施工固废处理措施:工程渣土全部回填,工程渣土堆存和转运过程中,采用苫布覆盖或封闭运输,物料装卸作业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设置围挡、遮盖。施工工程垃圾包括为废焊丝、废钢筋、废塑料管、废电缆等,废料集中收集后,****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泥浆采用槽罐车运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施工废气处理措施:在施工现场边界设置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并洒水、施工车辆清洗、粉状物料堆场遮盖和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焊接烟尘设置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限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防止车辆过度集中,减小施工设备车辆燃油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7、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设施、挡渣墙、护坡、播撒草籽、栽植树木等水土保持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减少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料堆、废弃的土石方堆放在远离水体的指定地点,严禁弃入河道或河滩,禁止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 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施工时所产生的废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 3、地表水保护措施:施工人员利用周边公厕,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回用水池,试压废水、施工设备设施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洗车、洒水抑尘或施工工艺用水,不排放 4、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敏感点位置,行车路线避绕村庄及居民区,定期保养高噪声设备使其噪声维持在较低声级水平。在距敏感点较近地段施工时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检测。施工期间进行的施工场地附近敏感点噪声检测结果显示,郭高马坊村、甘各庄村、蔡各庄村、蔡各庄北岭新区、崔各庄、****学院6个声环境敏感点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施工固废处理措施:工程渣土全部回填,工程渣土堆存和转运过程中,采用苫布覆盖或封闭运输,物料装卸作业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设置围挡、遮盖。施工工程垃圾包括为废焊丝、废钢筋、废塑料管、废电缆等,废料集中收集后,****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泥浆采用槽罐车运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施工废气处理措施:在施工现场边界设置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并洒水、施工车辆清洗、粉状物料堆场遮盖和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焊接烟尘设置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限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防止车辆过度集中,减小施工设备车辆燃油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7、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设施、挡渣墙、护坡、播撒草籽、栽植树木等水土保持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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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降噪措施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敏感点位置,行车路线避绕村庄及居民区,定期保养高噪声设备使其噪声维持在较低声级水平。在距敏感点较近地段施工时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检测。 | 根据******公司出具施工期工程沿线敏感点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郭高马坊村、甘各庄村、蔡各庄村、蔡各庄北岭新区、崔各庄、****学院6个声环境敏感点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1 |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减少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料堆、废弃的土石方堆放在远离水体的指定地点,严禁弃入河道或河滩,禁止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 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施工时所产生的废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 3、地表水保护措施:施工人员利用周边公厕,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回用水池,试压废水、施工设备设施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洗车、洒水抑尘或施工工艺用水,不排放。4、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设施、挡渣墙、护坡、播撒草籽、栽植树木等水土保持措施。 | 已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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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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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离表土、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设施、挡渣墙、护坡播撒草籽、栽植树木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剥离表土、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设施、挡渣墙、护坡播撒草籽、栽植树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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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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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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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