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发笔记本电脑及京沪高铁、瓦日线时钟和时间同步网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集团公司****研发笔记本电脑及京沪高铁、瓦日线时钟和时间同步网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研发笔记本电脑及京沪高铁、瓦日线时钟和时间同步网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4个包件。
包件1:研发笔记本电脑4台;
包件2:京沪高铁线**西站通信机房二级时钟节点(SSU-T)设备1套;
包件3:京沪高铁线城际调度楼三楼有线机房三级时间节点设备1套;
包件4:瓦日线**传输通信机房二级时钟节点(SSU-T)设备1套。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明细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及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的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笔记本电脑由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有国家标准GB 4943.1-2022等出具的近五年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4)包件2、包件3、包件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步设备由通过CMA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行业标准YD/T 1012-1999出具的1级、2级、3级节点产品检验报告,检测项点包括不限于以下项点:网络信息安全要求方面主要包括SSM功能、设备接口安全;性能要求方面主要包括功能检查、定时性能。
(5)包件2、包件3、包件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步设备由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须提供设备整机的《北斗独立定位终端检测证书》/《单北斗终端检测证书》、北斗芯片的《单北斗产品认证证书》。
3.1.2.财务要求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货款结算时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
(1)包件2、包件3、包件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近5年内在铁路或国内基础电信、广电、电网等重点行业相近规模时钟、时间同步网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或所投****集团公司有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
(2****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5)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7)不接受年度信用评价C、D级供应商投标。
3.1.5.其他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提供承诺书或生产场地、设备和技术人员配置说明。
(2)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不接受OEM代加工和贴牌产品。
3.1.6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直接授权(含授权企业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并提供设备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22日 16:30至2025年9月25日 16: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09:00,地点为**市**区成丰大厦6楼 第三评标室(**市**区天成路57号)。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区历**路8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0531-****91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0531-****5856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车站支行 105****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50148195
8.其他
1.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4302。
2.物资需求明细、标书费及发票等事宜详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标书代写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