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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一期(**路、源胜街、鑫胜路)、市政道路二期(鑫园路、丰临路)测绘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内容:招标需求中:
四、项目结算
采购人根据合同、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合同期间,中标人委托项目的测绘费=“测绘工程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相应内容付费基价 ×中标费率。
现更改为:
四、项目结算
采购人根据合同、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合同期间,中标人委托项目的测绘费=“测绘工程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相应内容付费基价×中标费率×甲方实际委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二、原内容: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一、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 |
按“测绘工程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价”表的 %计取。(保留至0.00%,四舍五入)。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现更改为: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一、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 本项目投标报价 |
按“测绘工程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价”表的 %计取。(保留至0.00%,四舍五入)。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线递交回执。
联系人: 高工
联系方式: 188****175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