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提升,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五)具有鲜明特色,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应积极推荐项目申报。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对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决策部署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体育局提出申报。
(****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所属区域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进行推荐,****体育局出具推荐函。
(三)申报单位所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对项目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进行整理,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保护中心。
****体育局对推荐申报项目资料进行核实、初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提出推荐项目名单按相****人民政府审批、公布。
三、申报材料提交日期
2025年11月10日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申请函:各镇(街道)、有关单位、****中心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
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按申报书的具体要求填报。
3、推荐申报图片、音像资料、佐证材料、其它辅助资料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材料审核
(一****体育局对提交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限期修改补交。
(二)提交正式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至少2份原件),用A4纸打印,统一装订,附U盘1个(含本次申报资料)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保护中心。
五、工作要求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要以对历史和非遗保护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本批次推荐申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石磊
联系电话:0668-****059
电子邮箱:****@126.com
报送地址:******保护中心****文化馆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市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3、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图片、音像资料、佐证材料、其它辅助资料等材料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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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
附件1:**市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
附件2:**市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doc
附件3: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图片、音像资料及其它材料制作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