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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简要描述 | 本项目位于****市宁马城际慈湖站西侧,联合东路与圣戈班铁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桩基工程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施工,共计约1万米,计划施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7日。 |
| 工程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 交货地址 | ****市宁马城际慈湖站西侧,联合东路与圣戈班铁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其他证件 | 资质证书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不限 |
| 3 | 付款方式 | 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的50%,全部完工桩机退场后付至已完价款的70%,桩基分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价款的90%,桩基结算办理完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尾款桩基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节点付款周期不超过1个月。 |
| 4 | 设备要求 | 1、乙方进场两台静力压桩机,须为860型以上型号,各类机械设备均应状态完好、性能正常、验收合格。 2、试桩与工程桩之间检测时间间隔即机械设备停置7天以内,不计取停置费用,停置时间超过7天部分的停滞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
****公司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慈湖高新区新质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区)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以****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158****0626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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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