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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印江****陵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印江****陵园)建设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市**县龙津街道甲山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誉****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4465.79m2,****公墓区,殡仪馆占地54536.39m2,年集中火化2584具;公墓区占地99929.4m2,建设墓位10000个(含经营性9000个、公益性1000个)。****服务区、值班室、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停车场等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