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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2日
联系电话(传真):****7925
通讯地址:**市**区惠工路799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关于****环境**高性能轻量化聚氨酯汽车零部件及其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受理公示 | **省**市二****园区9号厂房 | **** | **省****公司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宋丹 复审:邱光妍 终审:佟雪峰
附件:
****环境**高性能轻量化聚氨酯汽车零部件及其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