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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点排放单位:
按照《**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公室便函〔2025〕24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工作。现将各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含大气绩效、零碳园区激励增发配额及绿电抵销减排量,不含能效标杆激励增发配额)予以告知,请各重点排放单位及时登录“**市碳排放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cqtpf.****.cn:28011/)查看。
若对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7日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局将按要求组织复核。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简高武、冉光英;联系电话:****1383、****3228;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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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