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0202026/2025-00047 | 文号生成日期 | 2025-09-22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石大发改审发〔2025〕192号
****信息化局:
报来《关于石****开发区东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开发区东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高新区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由武晓厂东北门道路、武晓厂供电改造、菌菇厂内场地硬化、食品厂内场地硬化四部分组成。
武晓厂东北门道路:**沥青机动车道面积2420㎡、换填天然砂砾1936m3、安装花岗岩道牙45m、安装花岗岩平道牙120m及沥青路面拆除、外运等工程。
武晓厂供电改造:630KVA 组合式箱变1台及电气配件、电缆敷设等。
菌菇厂内场地硬化:面包砖铺装697.61㎡、绿化工程1044㎡及管道、电路维修。
食品厂内场地硬化:清表土方及外运96m3、面包砖铺装1577.71㎡、检查井升降20座。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5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67.19万元,工程费用232.47万元,其它费用22.00万元,预备费12.7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一般债券。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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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