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性质
****
其他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

废标理由:没有合格的投标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灿尧(采购人代表)、杨鹏强、史宁、卢斌、张济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 该项目服务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 秘密 ,保护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院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机关公文类别。****法院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公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性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明镜路1号

联系方式:020-****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天润路4号202房自编号之三

联系方式:020-****0896/020-****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统、陈业生、文锦荣

电 话:020-****0896/020-****0753

****

2025年09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