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青亲里综合服务治理一体化应用(二期)
标的名称:**青亲里综合服务治理一体化应用(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整合多项先进技术和应用服务,打造一个集民情档案管理、地理信息展示、走访记录跟踪、党员学习支持、专题服务提供、数据安全保护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更有利于使用用户的便利、提高开发效率、减少线上线下培训成本,避免一期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造成损失,也有利于保障系统安全。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避免了数据迁移产生的兼容性和安全隐患,节约了系统开发的时间和成本,缩短了项目开发周期,减少知识产权纠纷。
3.****是**青亲里综合服务治理一体化应用建设项目(一期)成交供应商,一期建设已投入****000元。
4.根据《****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第二十七条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三墩镇西园二路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李巧伟
联系电话:137****6065
传 真:/
地 址:**县鹤**路33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642
传 真:/
地 址:**省**市**县**街道**东路1号12楼1207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单9.18.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