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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2MA3CFCXC61 | 建设单位法人:徐永静 |
| 刘术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羊亭镇**山路1348-1号 |
| 金属零部件热处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羊亭镇**山路1348-1号 |
| 经度:122.06591 纬度: 37.4259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2 |
| 威环环管表〔2025〕1-7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02MA3CFCXC61001P |
| 2025-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3CFCXC-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MA3CFCXC-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DYGGLN-4 | 竣工时间:2025-07-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0dC4OR |
| **金属零部件热处理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零部件热处理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800m2,建筑面积约为 2000m2,投产后年可热处理金属零部件1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800m2,建筑面积约为 2000m2,年可热处理金属零部件12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客户将各类钢制金属件运送至厂区,进行热处理。淬火及回火均包括加热、冷却两个过程,以加热(淬火)、冷却(淬火)、加热(回火)、冷却 (回火)加以区分。 1、加热(淬火):根据钢制金属件尺寸,送入箱式电炉、真空高压气淬炉、高频淬火机床、超高频淬火机床等设备中(均使用电加热),进行加热(淬火),加热温度为800-900℃(具体根据工件情况及客户要求调整),加热时间在4h以内。加热(淬火)会使钢材晶体结构发生变化,从而获取更高的强度和硬度。 2、冷却(淬火)、沥干:加热后将钢制金属件送入淬火液池中,约2-3 min,钢制金属件迅速冷却至室温,冷却后钢材晶体结构稳定,强度、硬度均比热处理前提高。较热的钢制金属件进入淬火液后,作为淬火液主要成分的聚烷撑乙二醇类有机聚合物(PAG)会迅速析出然后附着到钢制金属件表面,按照一定降温速度进行降温,防止降温过快引起开裂。冷却后,钢制金属件在淬火液池上方沥干,淬火液回到淬火液池内。 3、加热(回火):根据钢制金属件尺寸,送入箱式电炉、真空高压气淬炉等设备中(均使用电加热),进行加热(回火),加热温度为180-500℃(具体根据工件情况及客户要求调整),加热时间在4h以内,加热(回火)后钢制金属件脆性降低,获得较高的弹性极限和一定的韧性。 4、冷却(回火)、沥干:绝大部分钢制金属件加热(回火)后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少部分钢制金属件需要放入冷却水池中冷却,这部分钢制金属件在冷却水池上方进行沥干,冷却水回到水池中。 5、人工检视:人工对钢制金属件表面进行检视。 6、回火、沥干后的钢制金属件在成品区暂存,由客户上门取货。 产污环节:客户提供的绝大部分钢制金属件表面已经进行过清理,表面基本不残留切削液/切削油,少部分钢制金属件表面残留少量切削液/切削油,在加热(淬火)过程中产生少量油烟;淬火液定期补充,产生淬火液桶,由供货商回收做原用途;冷却(淬火)过程中,较热钢制金属件与淬火液接触,产生少量 VOCs 及水蒸气;回火过程中,较热钢制金属件与冷却水接触,产生少量水蒸气;人工检视产生不合格品,由客户回收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客户将各类钢制金属件运送至厂区,进行热处理。淬火及回火均包括加热、冷却两个过程,以加热(淬火)、冷却(淬火)、加热(回火)、冷却 (回火)加以区分。 1、加热(淬火):根据钢制金属件尺寸,送入箱式电炉、真空高压气淬炉、高频淬火机床、超高频淬火机床等设备中(均使用电加热),进行加热(淬火),加热温度为800-900℃(具体根据工件情况及客户要求调整),加热时间在4h以内。加热(淬火)会使钢材晶体结构发生变化,从而获取更高的强度和硬度。 2、冷却(淬火)、沥干:加热后将钢制金属件送入淬火液池中,约2-3 min,钢制金属件迅速冷却至室温,冷却后钢材晶体结构稳定,强度、硬度均比热处理前提高。较热的钢制金属件进入淬火液后,作为淬火液主要成分的聚烷撑乙二醇类有机聚合物(PAG)会迅速析出然后附着到钢制金属件表面,按照一定降温速度进行降温,防止降温过快引起开裂。冷却后,钢制金属件在淬火液池上方沥干,淬火液回到淬火液池内。 3、加热(回火):根据钢制金属件尺寸,送入箱式电炉、真空高压气淬炉等设备中(均使用电加热),进行加热(回火),加热温度为180-500℃(具体根据工件情况及客户要求调整),加热时间在4h以内,加热(回火)后钢制金属件脆性降低,获得较高的弹性极限和一定的韧性。 4、冷却(回火)、沥干:绝大部分钢制金属件加热(回火)后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少部分钢制金属件需要放入冷却水池中冷却,这部分钢制金属件在冷却水池上方进行沥干,冷却水回到水池中。 5、人工检视:人工对钢制金属件表面进行检视。 6、回火、沥干后的钢制金属件在成品区暂存,由客户上门取货。 产污环节:客户提供的绝大部分钢制金属件表面已经进行过清理,表面基本不残留切削液/切削油,少部分钢制金属件表面残留少量切削液/切削油,在加热(淬火)过程中产生少量油烟;淬火液定期补充,产生淬火液桶,由供货商回收做原用途;冷却(淬火)过程中,较热钢制金属件与淬火液接触,产生少量 VOCs 及水蒸气;回火过程中,较热钢制金属件与冷却水接触,产生少量水蒸气;人工检视产生不合格品,由客户回收综合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净化气旋塔+高压等离子油烟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净化气旋塔+高压等离子油烟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接到P1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接到P2排气筒 |
| 危废库位置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72 | 0.0072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1 | 0.04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002 | 0.0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
| 0 | 0.041 | 0 | 0 | 0 | 0.041 | 0.041 | /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监测两天,每天4次 |
| 1 | 水净化气旋塔+高压等离子油烟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 | 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水净化气旋塔+高压等离子油烟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 | 监测两天,每天3次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档 | 监测两天,每天昼间一次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等,统一收****公司综合利用;企业应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 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净化气旋塔废液、废气处理收集的油状物等,经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必须全密闭,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和防渗透处理,按规定进行分类贮存、设立识别标 志,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处置。 一般工业固主要为不合格品,收集后由客户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净化气旋塔废液、废气处理收集的油状物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由******公司回收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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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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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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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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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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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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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