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贺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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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9-22
发布机构 ****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44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黄河左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县洪广镇、常信乡、金贵镇等乡镇

****

**清润环保****公司

本项目共9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区,分布在**县洪广镇、常信乡、金贵镇等乡镇,总生态修复面积112.51公顷(1687.65亩),其中DK-01治理区治理面积52.32hm2,DK-02治理区治理面积11.74hm2,DK-03治理区治理面积为5.63hm2,DK-04治理区治理面积2.79hm2,DK-05治理区治理面积为0.99hm2,DK-06治理区治理面积为13.13hm2,DK-07治理区治理面积为4.23hm2,DK-08治

理区治理面积15.70hm2,DK-09治理区治理面积5.98hm2。项目主要对DK01治理区进行土地平整、陡坡贴坡培土、沟道治理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2治理区主要进行土地平整、陡坡贴坡培土、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3治理区主要进行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4治理区主要进行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5治理区主要进行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DK06治理区主要进行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7治理区主要进行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8治理区主要进行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DK09治理区主要进行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1357.67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场地开挖等一次 扬尘,和施工材料、土方的汽车运输及施工车辆行驶等产生的二次扬尘,其主要污染物为TSP;在有防尘措施(围金属板)的情况下,污染范围为50m以内区域,最高污染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4.04倍,最大污染浓度较无防尘措施降低了0.479mg/m3。且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土方在运输时,应当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同时在施工场地内限制车速,低速行驶。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其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x、碳氢化合物;参考其他类似工程施工现场监测结果,在距离现场50m处,空气环境中CO、NOx1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0mg/m3和0.13mg/m3;24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和0.062mg/m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施工机械尾气对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不利影响较小,且施工期机械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施工人员最大高峰人数为200人,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90L计,则用水量为18m3/d,以水的消耗率为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4.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等,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解决。本项目在施工期对DK01、DK02、DK03、DK04、DK05、DK06、DK07、 DK09治理区施工车辆车轮进行冲洗,车轮冲洗的用水量为365m3,车轮冲洗废水损耗率约为20%,则车轮冲洗废水量为292m3,主要污染物为SS,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八处治理区内均设置1座5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严禁向周边地表水体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通过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多余土方、废包装、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杂灌植株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开挖土方全部回填用于土地平整,无弃土外运,临时堆放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因长期堆放对水体或空气质量造成影响;耕地改良施肥时产生的废包装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料、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建筑****政府指定地点填埋;车轮冲洗沉淀池后会产生一定量沉淀沉渣,本项目沉淀池沉渣晾干后用于矿坑修复土方填埋;场地清理过程中的杂灌植株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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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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