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疗智慧食堂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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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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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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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受****的委托,现就浙中医疗智慧食堂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智慧食堂系统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其他。

三、招标项目概况:采购一批食堂系统,按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供货。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未曾使用)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质量。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

数量

工期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浙中医疗智慧食堂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堂系统软、硬件设备,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1批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工作并投入运行。

19.2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5年9月25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时(**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三)获取方式:

1、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09: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七、投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2室。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09:30时。标书代写

九、开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2室。标书代写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递交方式:1、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标书代写

十一、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zfcg.****.cn)非政府采购版块、**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home)。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当日查询。标书代写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 韦先生

联系电话:138****5936

2、代理机构名称(受理部门):****

报名联系人(采购文件获取、保证金、发票):周建仙

联系电话:0579-****8925

往来邮箱(报名、发票及其他书面材料):****@qq.com

项目联系人(业务咨询、合同):蒋剑梅

联系电话:0579-****4058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0579-****4058

地址:**市婺****街道建业东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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