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二、招 标 人:****
三、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无质
量问题后进行终验;
免费运维服务期限:自系统开发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系统部署满足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无质
量问题后进行终验;
免费运维服务期限:自系统开发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系统部署满足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888.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无质
量问题后进行终验;
免费运维服务期限:自系统开发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系统部署满足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由****规范办进行监督。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
地 址:**省郑****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宋老师、赵老师
电 话:0371-****19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邮 编:450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