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库房与考古科研用房、室外停车场项目预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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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库房与考古科研用房、室外停车场项目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原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资质条件: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现变更为:

资质条件: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现变更为: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四、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 址:**区**路33号区政府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139****51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10号**大厦A座1701室

联系人:左晓妮

联系电话:0934-****909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934-****079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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