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及相关单位:
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库房与考古科研用房、室外停车场项目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原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资质条件: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现变更为:
资质条件: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现变更为: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四、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 址:**区**路33号区政府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139****51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10号**大厦A座1701室
联系人:左晓妮
联系电话:0934-****909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934-****079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