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年产900吨窗饰环保隔热条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工业**段66号 | |||
| 建设单位: | ****(个人独资)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诺****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开发区工业**段66号,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原辅料:尼龙颗粒、助剂、包装材料等。主要设备:挤出机、切割机、上料机、密闭搅拌罐、打标机等。生产工艺:尼龙颗粒→配料→加热挤出→冷却成型→产品检验→成品包装。项目建成后年产900吨窗饰环保隔热条。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冷却废水经1座不小于10m3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季度对循环水池内的水完成一次更换(10m3),更换原则为分批次、不集中更换,更换后的水用于厂区院内洒水抑尘。 职工盥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院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 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同时《**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A级绩效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密闭搅拌罐、挤出机、切割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设备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厕所粪污。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外售废旧**企业利用;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外售塑料再生企业利用;厕所粪污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厂区设置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设置1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厂区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5年9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