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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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市**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金生 |
| 项目周期 |
3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帮扶 |
资金来源 |
其他 2600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区朝霞街****服务中心前广场建设工程 |
| 挂牌价格 |
26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竞标者应具****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描述 |
1、宣传栏、展示牌的造型及各项参数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协商。若承包方制作出成品与双方最终协商结果不一致,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制作,并不会支付额外费用。 2、承包方要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物品无损坏。若在运输过程中物品出现损坏情况,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制作并运输,并不会支付额外费用。 3、宣传栏、展示牌由发包方指**装位置。 4、意向承包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情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承包资格,愿意承担责任与风险,承包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不具备承包资格等为由拒绝签约。意向承包方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 5、若承包方包安装,则在物品安装过程中,承包方要确保物品、土地及周边地上物无损坏,同时要确保人身安全,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上述损坏情况或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为物品损坏,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制作并运输物品,并不会支付额外费用;若为土地、周边地上物损坏或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赔偿费用(优先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若承包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发包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若承包方不包安装,则由发包方自行负责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物品、土地及周边地上物损坏情况或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发包方自行承担,与承包方无关。若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项目周期超过30天,发包方不得以超期为由,扣除投标保证金。 7、安装完成后,由朝霞店子村“三委”进行质量验收,在无人为刻意破坏的情况下,使用3天内无损坏、不掉色,即为验收合格。发包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8、此次需安装宣传栏、展示牌共计4个,发包底价26000元包含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等。 9、运输过程中物品无损坏。安装牢固结实、无损坏、不掉色。 10、物品运输至村后,由朝霞店子村“三委”进行运输验收,若物品造型及各项参数与双方最终协商结果一致,且物品无损坏,即为运输验收合格。运输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由朝霞店子村“三委”进行质量验收,在无人为刻意破坏的情况下,使用3天内无损坏、不掉色,即为验收合格。 1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4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012********00005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黑牛**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