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沣东**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二期9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71000.00元(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服务 |
| 服务范围 | 全部 |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服务时间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郭铮、倪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399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66号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551-****5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丹、李渊
电话:0551-****3993、133****8921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