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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市**区保租房(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条款号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评分因素承诺(3分)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发生劳资纠纷。按要求承诺得4分,不承诺不得分。变更为: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条款号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评分因素承诺(3分)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发生劳资纠纷。按要求承诺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9 月 23 日09 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月 13 日09 时30分。 3、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 09 月 23 日09 时30分,现变更为:2025年 10月 13 日09 时30分。 其他内容不作更改,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联系人:唐明洋 电话:180****3416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陈胜蓝 电话:155****0955 |
|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人:伍锴 电话:0856-****183 |
| ****(****) |
| 2025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