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融合(EOD)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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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融合(EOD)项目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融合(EOD)项目已由****委员会以休发改备字【2025】6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齐**市****公司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融合(EOD)项目

2.2建设地点:**县**镇(川湖村、秀阳村)、**镇(红心村、上黄村、古楼村)、齐云山镇(东亭村、环居村)等3个乡镇。

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a值监理费率区间为0.8%(含0.8%)至1.2%(含1.2%),服务费结算价=项目中标金额×中标费率,本项目不计取延期服务费。

2.6招标内容范围、规模: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独立法人资格;并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库内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资格。

3.3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须已在监理项目不得超过2个;(2)本项目不计取延期监理服务费。(3)项目监理人员配制需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4)本项目对中标单位项目总监进行广域网考勤, 要求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前,符合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酒店13楼 进行报名确认(联系人:黄工: 0559-****352),逾期视为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标书代写

5.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开标地****酒店13楼 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3投标报价递交人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代表自行递交,需出示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酒店13楼 会议室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559-****352

2025年09月22日

监理招标文件.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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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招标公告
休宁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融合(EOD)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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