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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位置 | 建筑规模 | 许可类型 |
| 1 | 中国石****公司****公司 | 铁路用地 | 奎北铁路以南 | 用地面积128503.35 平方米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992-****328。
******局
**—****开发区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