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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852451
联系电话:0760-****7718
传 真:0760-****8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搬迁项目 |
| 建设地点 | ********小组王心坑石场下C幢1卡之三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搬迁项目拟搬迁至********小组王心坑石场下C幢1卡之三(东经:113度29分10.452秒,北纬:22度31分41.514秒),项目用地面积121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干粉粘结剂、干粉填缝剂,年加工干粉粘结剂1965吨、干粉填缝剂1701吨。 |
| 环评机构 | 安控智慧环境****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处理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