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立法法》、《****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要求,****办公厅****政府的《关于赋予特定区域行****分行政职权的决定(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10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司法厅。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871-****9173(传真)
通信地址:**市滇池路219号
邮政编码:650228
附件:1.关于赋予特定区域行****分行政职权的决定(草案)
2.《关于赋予特定区域行****分行政职权的决定(草案)》说明
****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