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水利/批复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文号:马水文〔2025〕23号
成文日期:2025-09-19
关键词:水利
****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县铜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西塔村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含水〔2025〕56号)收悉。**县铜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西塔村片)位于**县陶厂镇境内,涉及西塔村、南峰社区共2个行政村,属长江流域牛屯河支流水系,流域总面积8.27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0.6km2。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提出的治理措施及其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耕地整治工程、沟(河)道治理、村庄人居环境改善、面源污染防治和封禁治理。本次综合治理面积1.68km2。
二、在施工图设计中应对以下内容进行优化完善:1.优化沟(河)道治理工程设计;2.完善生态塘景观设计,合理选择植物品种。
三、封育治理是充分利用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重要举措,****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乡规民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封禁,并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实施。
四、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管护主体,对建成后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应以合同或承诺书(函)的形式明确管护责任。积极推行小型水土保持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巩固治理成果基础上,有效吸纳社会资金,促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良性循环发展。
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实行公示制、农民投工投劳承诺制和报账制。
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政府应切实采取措施,做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防止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严禁炼山造林、全垦造林。
七、项目建设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进度报表。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水利厅关于印发〈**省实施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八、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范围严格执行财政部和水利部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九、核定工程总投资604.92万元,工程量及投资表见附件。
十、工程施工中应注意治理前后、施工过程有关照片、影像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作为验收的依据。
此复。
附件:**县铜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西塔村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量及投资表
2025年9月19日
附件
**县铜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西塔村片)水土保持
建设工程工程量及投资表
| 项目措施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投 资 (万元) |
| 坡耕地整治工程 | U型混凝土排水沟1615.2m,过路涵6座,沉沙池4座。 | 32.5 |
| 沟(河)道治理 | 清淤河道6599.8m,**河道护岸369.2m,滨水湿地1处。 | 127.37 |
| 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 村庄生态塘5处,低效林改造29.45hm2,村庄绿地1184.7m2,堤防边坡铺设草皮2000m2,生产道路1021.8m。 | 258.47 |
| 面源污染防治 | 农田生态塘15处。 | 138.26 |
| 封育治理 | 封育管护129.93hm2,封禁标牌4个,永久封禁标志牌3个。 | 3.6 |
| 独立费用 | 44.72 | |
| 合 计 | 604.92 | |
| 本次项目综合治理面积1.68平方公里,项****水利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