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区发改投审〔2025〕49号
关于**市红海湾美丽海湾(马宫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汕****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市红海湾美丽海湾(马宫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市红海湾美丽海湾(马宫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马宫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入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社区污水收集治理空白区42万m2进行截污纳管,马宫社区建设DN400管3.5km,DN300管3.2km,入户管DN110管12.1km,600t/d“OA+MBR”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一套;
2.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工程,针对马宫街道**村至盐町村的2km2(3000亩)水产养殖范围进行试点治理,建设生态塘15万m2,治理养殖尾水规模7.6万m3/d;
3.岸滩垃圾清理,针对马宫街道南侧滩面、关帝庙前海滩滩面和白鹤寺至金町湾海滩开展清理,清理总长度2.5km,清理面积15万m2,垃圾清理量约180t/年;。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331.91万元,其中:工程费2702.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2.76万元、预备费246.8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六、项目实施建设及营运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节能措施、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
七、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形式报我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你单位落实项目建设有关监管责任,加强项目日常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严格按基建程序组织实施,争取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
2025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意见: 1、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核准**工程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