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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交投宝川、兴德石材”两家制砂企业3年经营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 “交投宝川、兴德石材”两家制砂企业3年经营权转让 | |||||||
| 标的名称: | **市 “交投宝川、兴德石材”两家制砂企业3年经营权转让,挂牌价58,70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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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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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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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9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28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资产概述:**市交投宝川****公司、**市****公司两家机制砂企业的经营权,有意向者在报名****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本次拍卖为上述两家企业经营权整体捆绑拍卖,经营期3年,起拍价:1956.8万元/年(其中交投宝川1102.8万元/年;兴德石材85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9 0144 2700 016 开户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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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市周华****公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字【2025】38号《评估报告》。 2、标的现场情况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卖成交后,经营权承包款按照先交后使用原则,受让方(承包方)应按拍卖成交价折合每3个月的经营权承包价款,每3个月支付给**市****公司,受让方(承包方)应于每3个月到期前15日支付下一3个月承包费用,由兴德石材、交投宝川开具普通发票给受让方(承包方)。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承包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3个月经营权承包价款,并在**市境****公司,****公司必须为受让方100%****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须实缴),****公司与转让方签订3年经营权承包合同,受让方(承包方)对合同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如受让方(承包方)是**市内的企业法人****公司,只须满足上述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要求,承包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直接支付给**市****公司(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受让方(承包方)未履行签约义务或未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与农民工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拍卖成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受让方(承包方)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农民工保证金400万元。 5、受让方(承包方)与转让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后5日内办理经营权交接手续。 6、经营期内,受让方(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养老保险、水电、环保、卫生、税费、罚款等)均由受让方(承包方)承担,直接缴交相关服务机构或部门。 7、经营期内,受让方(承包方)可以生产销售6CM以下的碎石,并享有标的物范围内机器、设备、厂房的财产使用权,不享有标的物的范围内机器、设备、厂房的财产所有权。财产有损坏的受让方(承包方)应负责修复或换新,如需对项目进行技改的,****砂厂及转让方同意后,由受让方(承包方)自行负责技改、整修,费用受让方(承包方)自理。技改后增添的设施、****砂场所有。厂区内已经生产经营的相关原材料(原有存货)、产品、配件、成品砂等,受让方(承包方)须按市场行情价格有偿接收。 8、受让方在生产过程中****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林业等相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环保生产。(特别是****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更不得随意倾倒,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污泥堆放点或者受让方自行建厂处置污泥,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砂厂停产停业的,承包费不予减少。受让方如有发生类似情况三次以上,转让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派员对生产过程及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 9、两家砂厂的生产设备由受让方(承包方)自行现场勘查,以现状交付为准。成交后视为受让方(承****砂厂的生****砂厂设备在上期承包期间,可能存在损坏情况)。承包期间,****砂厂及**市****公司同意技改的,则技改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技改期间不免除承包费。承包合同到期或因受让方(承包方)原因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内技改添附、增加的设备及资产等无条件归该****公司所有。 10、受让方(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安全等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包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1、原材料由受让方(承包方)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精神有偿取得。 12、**山产业路****砂厂9.8公里产业路日后路基、路面及边坡维护、治理费用由受让方(承包方)承担。今后经营中,受让方(承包方)应遵守企业所在地道路管理及费用分摊的约定。 13、机制砂生产和销售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全运输,不得严重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配合交通交警等部门的监管。 14、经营期内,因每天砂石运输量较大,受让方(承包方)应考虑道路的承受能力及周边村民的反映问题,如发生纠纷,由受让方(承包方)自行协商解决。 15、**市****公司、**市****公司、**市交投宝川****公司不保障原料的供应。受让方(承包方)自行判断原料供应程度,因原料供应不足不调减经营权价格。 16、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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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报名时提供在拍卖****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等)不得参与本次拍卖活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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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每3个月支付一次。受让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承包价款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承包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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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公司 联系电话:130****3700徐 133****7368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