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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天佑雅苑18-21栋24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天佑雅苑18-21栋24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市**区天佑雅苑18-21栋24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1,000,5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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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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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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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9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28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位于**市**区天佑雅苑18-21栋24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建筑面积:1471.77㎡,起拍价:20.010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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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中选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恒房评字(2025)第HX074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招租方、拍卖人对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本次拍租项目为:**市**区天佑雅苑18-21栋24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 4、本次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支付,租金不递增,租赁保证金为10万元。 5、原租赁合同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拍租成交后承租方10日内即缴纳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并在交清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根据房产现状交付。 7、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交纳租赁保证金,待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招租方对出租物进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予以退还(不计息)。 9、其他未作约定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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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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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每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成交价款及租赁保证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租赁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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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39****6277(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