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M〔2025〕3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及其附件收悉。受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编制的《**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位于新垛镇、安**、千垛镇、荻垛镇、大营镇、**镇、竹泓镇、林湖乡、陶庄镇、陈堡镇、大垛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7.2012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总规模6.313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6.3133公顷(占用农用地6.1419公顷,其中耕地6.0024公顷)。 二、同意你市将位于陈堡镇、大垛镇、竹泓镇的6.313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负责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后期管护单位或个人,督促相关镇(街)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耕地质量提升;同时,切实做好建新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你市要督促陈堡镇、大垛镇、竹泓镇充分保障好建新用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实施和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确保建新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