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肥自然资规公告[2025]49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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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肥自然资规公告[2025]49号)
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肥自然资规公告[2025]49号)
肥自然资规公告[2025]49号 2025年09月22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37120.3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中心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37120.34
投资强度: 6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1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282
起始价: 1559.0543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宗地编号: FX202549-1号 宗地总面积: 2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严店镇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20000
投资强度: 6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273
起始价: 84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用地预申请。 2. 出让地价。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县出让起始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2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到 ****交易中心(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2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到 ****交易中心(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9日 16时00分;
FX202549-1号 号地块: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 2.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政府(园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详见挂牌文件)。 4.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项目的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置。 6.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7.********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省**市**县上派镇人民路与站下路**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51-****902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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