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皮卡车报废处理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5-09-29 15: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5-09-29 15:10标书代写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
七、采购执行人:丁一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9****5794、135****7520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1 | 皮卡车 | 1 | 辆 | 单台处理 | 2025-10-13 | ****开发区环岛东路399号 | 是 | 否 | 机动车登记日期2010年8月20日,强制报废日期:2025年8月20日,行驶公里数:46516km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公对公转账)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竞价人付款给我司,最终按照报价从高到低确定顺序,原则上以报价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则确定报价次高单位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本项目资格前审,竞价人须按****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应物资的回收资质等,审核通过才可竞价。资审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5:00(**时间),超时不予通过。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需求,不能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中标人自行承担车辆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本项目车辆已过强制报废日期,需要板车拖走。 4.以车辆的实际状态为准。 5.处置要求: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竞价人负责现场装运、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承担废报废车辆交接后的全部责任。竞价方须提供车辆报废拆解照片或视频、《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管所注销登记证明。 6.取货地点:****开发区环岛东路399号。 7.竞价人保证其派来的接收人员具备现场装运、运输、处置报废车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8.取货时间:5个工作日内上门取件,以我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需与我司预约上门时间,我司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时间安排。默认取货当日处理完毕,经我司催促后的2个工作日内仍不上门取货的,我司有权废除本次竞价结果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9.我司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价人视需要自行前往。未现场踏勘却参与竞价,则默认为竞价人已熟知车辆的实物状态、现场情况、交通等各方面因素,预中标或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补偿或弃标等的要求。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不予调整。 10.公司有权视此次报价情况宣布询价报价活动无效,且无需向报价单位作出任何解释。标书代写
发布日期:202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