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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拍卖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 |
**市皂市镇刘集村 |
1166.97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0.1<FAR≤0.2 |
≤12% |
≥20% |
≤20米 |
12 |
57 |
5 |
| P[2025]093号 |
**市皂市镇刘集村 |
1167.46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0.1<FAR≤0.2 |
≤12% |
≥20% |
≤20米 |
12 |
57 |
5 |
注:具体规划条件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凡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情形,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得成交。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0日间(节假日除外)到********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0日17时前,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以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0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00分
拍卖地点:****二楼会议室
七、****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往来资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75755 0104 0007 702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现场踏勘。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的文本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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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办事处陆羽大道(西)33****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永梅 郭佳
电 话:0728—****156 159****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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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