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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现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7.5.2 条 “施工过程中总工期延误”条款进行澄清更正,具体如下:
原招标文件施工过程中总工期延误: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人民币5合同总价00元/天赔偿发包人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现澄清更正为:“施工过程中总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赔偿发包人,违约金每日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其余内容不变,望各投标单位注意,如若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通知在德宏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共**交易平台(**省﹒德宏州)https://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dh上发布。
招 标 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5********2699181
地址:**县**镇永盛路149号
联 系 人:张源清 139****5980
招标代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2MA7DRRN68T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
电 话:张素梅 199****5126、131****2159、13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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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