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脱硫环保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下蜀镇纬一**侧,疏港路东侧局部地块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市下蜀镇纬一**侧,疏港路东侧局部地块,建设年产50万吨脱硫环保材料项目。项目拟购置土地面积25538平方米。项目**厂房等建筑物15162.7平方米,计容面积38631.7平方米,达产后年产脱硫钙粉50万吨,其中脱硫石灰粉20万吨,脱硫高钙石灰石粉3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粉尘,来自上料、研磨、储存和装车等,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空压机含油废水;空压机含油废水经自带油水分离器(TW001)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公司。 3、噪声 本次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雷蒙磨、选粉机、方型摇摆筛、给料机、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治理措施确保区内噪声和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Ⅲ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除尘灰、废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