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45万组助力电机及发电花鼓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天王镇(340省道以南、****机械厂东边)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凯泽****公司 |
| 项目概况 |
****是一家从事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14日,位于**市天王镇,租赁**浩伟****公司进行自行车零配件组装。****现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45万组助力电机及发电花鼓技改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购置压铸机、机械手、熔化炉等设备,对现有工艺及产品进行技改扩建,建成后将新增年生产45万组助力电机及发电花鼓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丙烷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熔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市****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A标准排入浦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机械设备,即铝压铸机、输送带等。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治理措施确保区内噪声和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Ⅲ类标准。 4、固废 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收集铝粉尘、废铝渣、废活性炭、脱脂、陶化槽液、废超滤膜、电泳漆渣、废滤袋、废研磨石、废机油、污泥、废化学品包装、废油桶。其中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粉尘、废研磨石委托环卫清运,纯水制备废活性炭、脱脂、陶化槽液、废超滤膜、电泳漆渣、废滤袋、废研磨石、废机油、污泥、废化学品包装、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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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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