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三江招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绵阳)科技城前沿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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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城前沿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科技城前沿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科技城前沿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引进国内外前沿新材料企业,持续的进行技术创**产业升级,****拟选址于**经开区绵州大道与乌塔街西段交汇处实施“****科技城前沿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代码:2411-510796-04-01-266527),总用地面积66679.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8栋标准厂房,其中1#栋为标准配套建筑(包括前沿新材料科研实验楼、****中心、****中心、****中心等),2#-8#栋为标准工业厂房(包含厂房、仓库),配套建设工业废水处理系统(400吨/天)、锅炉房、纯水系统、固(危)废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建成后,仅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设施,具体引入项目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拟引入高性能氟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和新型能源材料等方向的新材料研究的中试、小试)。

项目总投资62977.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限速、禁鸣;施工期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结**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园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流,生产废水按不同性质利用专管排入拟建污水站不同单元。污水站拟采用“高浓度预处理系统(气浮+磁混凝沉淀除氟+芬顿氧化+精密过滤+超滤+RO+MVR)+低浓度废水预处理系统(气浮+磁混凝沉淀除氟)+调节+水解酸化+A2/O+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园区管理部门须认真监控废水的进水指标:①入驻企业废水(或自行预处理后)须满足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站处理;②铅、汞、镉、铬和砷禁止排入;③放射性废水、涉及新污染物的反应釜母****处理站,对未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经论****处理站单独签订接纳标准方可进入污水站;④进水水质不达标时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对污水处理设施造成冲击。锅炉房废水经降温池处理后与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企业须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单元的维护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废水排口指标满足《****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3202-2024)中间排标准和**经开区智****处理厂(一期)设计进水水质(相同指标从严)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经开区智****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依托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通过生活污水排口经市政****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及辅助用房采用全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各处理单元恶臭及MVR蒸发废气引入废气处理系统(生物滤池+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按照环保绩效B级进行设计建设,锅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及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书核算,****处理站及辅助用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搅拌机、刮泥机、离心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化学品包装、废滤材、废RO膜、废活性炭、蒸发结晶盐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营运后须及时开展污泥和格栅渣的鉴别,未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水池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辅助房、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企业须落实监测井进行监控,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设计备用电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污染,确保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备案,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报警及截断装置,避免事故性排放;项目须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并保持空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加强管理;强化排污口的监测,如发生事故,****政府相关部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绵经开经发〔2024〕2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保护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5〕176号)内容,****园区产业规划要求;根据《**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5**市不动产权第****237号),说明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经开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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