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给予**县思口镇祥馨永茶号等四栋古宅修缮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思府字〔2025〕1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响应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落实地方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思口镇祥馨永茶号等四栋古宅修缮项目,**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509-361130-04-05-814348。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思口镇思溪村、长滩村。
三、项目修缮内容主要包括:1.墙体修复工程:破损墙体拆除与清理416㎡,青砖墙体补砌364㎡,墙面裂缝加固处理234㎡,墙面抹灰修复520㎡,墙面防水防潮处理520㎡,墙面彩绘修复78㎡;2.主体结构修复工程:木柱更换16根,木梁架加固200㎡,楼板修复260㎡,地面青砖重铺390㎡,门窗修复32扇,结构整体防虫防腐处理2项;3.屋面修复工程:旧瓦拆除与清理650㎡,木椽更换234根,防水层铺设650㎡,小青瓦铺设650㎡,屋脊修复46m,排水系统修复2项;4.程金本宅40㎡面墙修复。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97.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50万元,基本预备费10.6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招标内容: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局2025年8月12日出具的《**县思口镇祥馨永茶号等四栋古宅修缮项目用地的意见》。
八、****政府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