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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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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立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1424-04-01-23446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梅华路35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医院现有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和功能提升,总改造建筑面积759平方米,绿化面积1838平方米。含公卫楼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修缮、后勤用房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修缮、室外园林景观绿化及场地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概算经有资质的投资咨询评估机构评定为622.06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60.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88万元,预备费用6.16万元。除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93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卫生健康局、自然**局、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请按照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