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关于的批复》(梓府函[2025]99号)要求,现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实施主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项目实施区域
**县16个镇(乡)。
三、遴选主体数量
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承担2025******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需为在工商部门登******社或社有企业。******社在供销社主体名录库中遴选确定。
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2年以上,且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能够全面完成耕、种、防、收四个任务环节,****供销社基层社发展,稳步拓展业务;
3.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实施区域其他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
4.申报主体的每台移动作业机具必须通过年检,安装有与农机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相匹配的数据终端监测设备,且能正常运行。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7.最近2年内在农业生产服务过程中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和违约情况发生。
五、申报资料
(一)**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相关证照复印件,机械操作手证书、专职技术人员身份证、机具证书复印件,场地等图片;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主体鲜章。
(三)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具备服务能力、符合项目要求条****供销社业务股(**新区4号楼5-7)报名及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9:00至2025年10月9日17:00时止。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