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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印江县印江河防洪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印江县印江河防洪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印江县境内的印江河主河道及其主要支流,全部位于印江县的木黄镇、**镇、朗溪镇和中兴街道, 起点****水库下游,终点位于中坝乡 , 起 点 坐 标 为 东 经 108.784056 °、 北 纬 28.168028 °, 终 点 坐 标 为 东 经108.327056°、北纬 28.022028°;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治理河段共7段,即印江河干流4段(木黄镇乌巢村寨黄坳~阳坝村段、**镇石万村~茶罗村段、****幼儿园~****造纸厂段、中兴街道棉花土~麻池段,防洪堤总长9.34km,采用格宾石笼护脚+雷诺护垫护坡式堤型)、支流3段(阳坝村段、朗溪**阳村~打铁坳村段、****中学河段,河道治理总长5.18km,共设置3个弃渣场;防洪堤长度约6.42km,采用浆砌石挡墙等),防洪堤总长度为15.76km,支流河道清淤长度为5.18km。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熊飞
联系电话:180****10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