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福建-龙岩-永定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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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25-09-18 1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替代原燃料**综合利用项目

**市**区**镇联中村西坑

****

**市晟****公司

利用公司现有厂房改建2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并配套建设上料传输系统,依托现有的一条60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68万吨/年,全厂产品产能保持不变。

1. 接受协同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仅限本《报告表》中所列符合《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废物种类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得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来源应属于来源企业的环评报告中明确的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成份,协同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用量限于替代燃料10万吨/年,替代原料、混合料、缓凝剂共52万吨/年,销毁处置6万吨/年。

2.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污泥暂存库应按照规范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的渗滤液拌入原料中进入水泥窑焚烧。

4. 建2座密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污泥贮存场所应根据生产状况,严格控制存量。水泥窑正常运行期间,预处理车间恶臭气体经喷洒除臭剂后,经收集后由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窑检修期间,污泥不再进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收集和处理依托现有工程。

5.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6. 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的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规范收集,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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