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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23
| 项目名称 | **县一渡镇宋各庄村西1km处大宗固体废弃物(废渣)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一渡镇宋各庄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427.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魏健华 |
| 联系人 | 魏健华 | 联系电话 | 134****19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1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区位于**县一渡镇宋各庄村西1km处,面积2.1km2,大宗固体废弃物占用土地面积0.59km2。项目区内固体废弃物(废渣)分布于6个区域,废渣中土石比约70%~90%,大宗固体废弃物方量约****327.74m3。模式上采用综合利用加生态修复。综合利用:购置泥石分离机、对轴洗石机、筛分机和洗砂机等设备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筛分水洗,实现骨料和泥土的分离;经压滤机压滤后的泥饼用于生态修复,骨料****基地进行再加工,实现大宗固体废弃物有价组分充分回收,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生态修复:项目区总治理面积591740.90m2,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辅助工程和生态景观修复工程,对项目内生态环境和地形地貌景观进行整治,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隐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视觉污染,改善项目区及周边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生产加工车间给料机上料及落料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原料库、生产加工车间均密闭,内设雾炮水喷淋装置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车辆冲洗水均排入絮凝罐絮凝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泥渣通过压滤机压制成泥饼后用于生态修复,压滤后**回用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除尘器除尘灰、压滤后泥饼收集后用于生态修复;废布袋、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口采取软连接 | ||
| 承诺:**** 魏健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魏健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