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3 11:21:58
2025年9月11日,****(以下简称“中科离子”)根据《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方兴大道西侧,柏堰湾路与火龙地路**西南角(柏堰湾路2299号);建设内容包括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的销售、安装调试及后续的运行维护活动,不包括用户单位质子治疗系统使用场所的土建施工和临床使用。本项目涉及到的辐射工作场所有两类,分为中科离子场所和用户使用场所。中科离子场所即柏堰湾路2299号,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中,仅SC240超导质子回旋加速器依托中科离子已建成的加速器测试平台完成初步调试出束后再发往用户,其余的系统部件委外生产完直接发货至用户,装置的运输由****公司负责,整机集成、束流调试、系统运维等工作由中科离子的工程师在用户现场进行。
中科离子首台套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已销****中心二期项目,并于2024年1月26日允许加速器调试出束。此****中心二期项目作为典型设计(1间固定治疗室+1间旋转治疗室)验收场所,开展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而类比其他典型设计(1间固定治疗室+2~3间旋转治疗室)是否满足验收要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于2024年2****保护厅审批(****)。2020年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504])。2024年8月完成了本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证书编号为国环辐证[00504],许可种类和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I类射线装置;销售(含建造)I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只涉及环评报告书编制,报警系统、巡检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等验收,环保验收报告编制。中科离子场所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设施依托加速器测试平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概算100万元,实际总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0.0%。
(四)安全责任划分
本项目涉及中科离子和用户单位(投资建设方、医院)等方面,中科离子承担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临床使用前的验收以及系统相关培训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用户单位作为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的使用方,负责系统使用场所的屏蔽和防护设计,负责提供能满足相关法规标准所要求的辐射工作场所;总体负责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质子治疗系统投入临床使用时的安全责任;负责质子治疗系统产生的放射性三废处理。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措施建设基本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运行将产生感生放射性气体和臭氧等有害气体。各区域设有排风管道,感生放射性气体经排风管道从屋顶的排风口排入环境。质子治疗系统运行时,各机房保持负压通风状态,及时排出产生的感生放射性气体。
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依托用户场所旋转治疗室内负一层设置1个冷却水贮存池和1个应急池,两个池内尺寸均为1.5m(长)×2.0m(宽)×2.0m(深),可用容量均为5.4m3,用于暂存更换下来的冷却水。衰变池内的废水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取样测量,分析监测其中3H和7Be的浓度,在浓度达标并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质子治疗系统结构部件的感生放射性主要是粒子直接与结构材料相互作用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经监测和登记后暂时放入放射性废物分类暂存于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项目所在地城****中心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门上贴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暂存间内设有监控、铅桶,按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控。
噪声治理设施:依托用户场所设施设备。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冷水机组、冷却水泵及通排风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专用设备房、设备安装减振垫、管道柔性连接等噪声防治工程措施,同时通过加强区内绿化,通过乔木、灌木等绿化带形成的隔声屏障来降低噪声影响。
辐射防护设施:本项目主要辐射来源为中子以及γ射线和感生放射性。使用混凝土建设屏蔽墙体,其厚度及迷道布局根据要求设置。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 项目 | “三同时”验收要求 | 落实情况 | |||||
| 管理措施 | 管理机构 | ****公司领导为第一责任****领导小组,辐射安全负责人通过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本项目申请的核技术应用类型(有申请生产、销售、使用I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一个,为辐射防护负责人,最少在岗人数1名,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 已****领导小组,已配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1名(吴昱城),任辐射防护负责人岗位 | ||||
| 管理措施 | 应有健全的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台账、人员培训计划、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工作场所辐射监测方案等 | 已按照辐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 | |||||
| 屏蔽措施 | 场所名称 | 位置 | 屏蔽材料和厚度 | 已按照环评建设 | |||
| 加速器室 | 北侧墙 | 375cm混凝土 | |||||
| 迷道内墙1 | 100~243cm混凝土 | ||||||
| 迷道内墙2 | 234~388cm混凝土 | ||||||
| 西侧墙(迷**墙) | 140cm混凝土 | ||||||
| 南侧墙 | 430cm混凝土 | ||||||
| 东侧外墙/内墙 | 400cm混凝土/(70~262cm)混凝土 | ||||||
| 顶部 | 225cm混凝土隔板 | ||||||
| 底部 | 200cm混凝土底板 | ||||||
| 东南侧附加屏蔽体 | 在南墙基础上增加C30混凝土砌块:南北宽度范围为138~543cm,东西长为142cm | ||||||
| 迷**口防护门 | 非屏蔽门 | ||||||
| 固定治疗室 | 西侧墙(迷**墙) | 65cm混凝土 | |||||
| 迷道内墙1 | 97~199cm混凝土 | ||||||
| 迷道内墙2 | 100~370cm混凝土 | ||||||
| 南侧墙 | 375cm混凝土 | ||||||
| 北侧墙 | 247.5cm(西部)和207.5cm(东部)混凝土 | ||||||
| 东侧墙(输运线室内墙和输运线室外墙) | 165cm混凝土(内)和190cm混凝土(外) | ||||||
| 顶部 | 200cm混凝土隔板 | ||||||
| 底部 | 300cm混凝土底板 | ||||||
| 迷**口防护门 | 非屏蔽门 | ||||||
| 旋转治疗室 | 西侧墙(迷**墙) | 200cm混凝土 | |||||
| 西侧墙(迷道内墙) | 300cm混凝土 | ||||||
| 南侧墙 | 247.5cm(西部)和207.5cm(东部)混凝土 | ||||||
| 东侧墙(输运线室内墙和输运线室外墙) | 165cm混凝土(内)和190cm混凝土(外) | ||||||
| 北侧墙 | 290cm混凝土 | ||||||
| 顶部 | 220 cm混凝土 | ||||||
| 底部 | 200cm混凝土板 | ||||||
| 迷**口防护门 | 非屏蔽门 | ||||||
| 输运线室 | 东侧墙 | 400cm(**)和190cm(北部)混凝土 | |||||
| 迷道墙 | 三道C30砌块砖:由南往北分别为120cm、180cm和120cm | ||||||
| 顶部 | 325cm(**)和200cm(北部)混凝土 | ||||||
| 底部 | 200cm或300cm混凝土 | ||||||
| 迷**口防护门 | 非屏蔽门 | ||||||
| 放射性废物暂存间 | 北墙和西墙 | 65cm混凝土 | |||||
| 东墙 | 97~199cm混凝土 | ||||||
| 南侧 | 65cm(西部)/439.4cm(东部)混凝土 | ||||||
| 顶部 | 200cm混凝土 | ||||||
| 底部 | 300cm混凝土 | ||||||
| 进出防护门 | 非屏蔽门 | ||||||
| 安全措施 | 区域名称 | 安全联锁设备 | 已建设辐射安全设施设备,与环评一致 | ||||
| 名称 | 数量 | ||||||
| 加速器区和输运线区 | 急停按钮 | 24 | |||||
| 清场按钮 | 11 | ||||||
| 联锁门 | 8 | ||||||
| 声光报警装置 | 16 | ||||||
| 剂量探头 | 2 | ||||||
| 紧急开门开关 | 3 | ||||||
| 固定治疗室 | 清场按钮 | 3 | |||||
| 急停按钮 | 6 | ||||||
| 联锁门 | 3 | ||||||
| 声光报警装置 | 7 | ||||||
| 剂量探头 | 1 | ||||||
| 紧急开门开关 | 3 | ||||||
| 旋转治疗区 | 清场按钮 | 5 | |||||
| 急停按钮 | 10 | ||||||
| 联锁门 | 2 | ||||||
| 声光报警装置 | 9 | ||||||
| 剂量探头 | 1 | ||||||
| 紧急开门开关 | 2 | ||||||
| 主控室 | 急停按钮 | 1 | |||||
| 声光报警装置 | 1 | ||||||
| 钥匙开关 | 1 | ||||||
| 固定治疗室控制室 | 急停按钮 | 1 | |||||
| 声光报警装置 | 1 | ||||||
| 旋转治疗室控制室 | 急停按钮 | 1 | |||||
| 剂量探头(共用) | 1 | ||||||
| 声光报警装置 | 1 | ||||||
| 二层辅助房间 | 急停按钮 | 16 | |||||
| 声光报警装置 | 16 | ||||||
| 智能化系统 | 监控系统 | 1套 | |||||
| 广播和对讲系统 | 1套 | ||||||
| 设置场所辐射监测系统(本项目机房内共布设6个固定监测点位:在水冷室、控制室,布置伽玛和中子剂量率监测探头;在加速器室迷道、旋转室迷道、固定室迷道,分别布置伽玛剂量率监测探头) | |||||||
| 设置视频监控、双向对讲系统,设置通风系统 | |||||||
| 控制区入口处明显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监督区地面设置黄色警示线;加速器室、治疗室门上方应有醒目的工作指示灯 | 已张贴 | ||||||
| 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在合适张贴上墙 | 已张贴 | ||||||
| 个人防护 | 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学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并通过考核 | 目前辐射工作人员56人,全部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 |||||
| 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γ射线和中子个人剂量计,开展个人剂量监测,送检周期不大于3个月 | 已委托**瑞丹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 ||||||
| 辐射工作人员开展岗前体检、岗中(周期不大于2年/次)及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 目前辐射工作人员56人,全部通过职业体检 | ||||||
| 配置便携式γ巡检仪2台、便携式中子巡检仪2台、直读式个人剂量报警仪(1支/进入机房人员),已配置的确保仪表可正常使用 | 已配备 | ||||||
| 辐射事故应急 | ****领导小组,具有完整的辐射事故应急流程,并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 2024年12月已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 |||||
三、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均依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工程建设,无变动情况。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辐射工作场所对于居留因子T≤1/2的点位,剂量率水平低于0.1μSv/h;对于居留因子T大于1/2的点位,剂量率水平在0.04~2.66μSv/h范围内。
(二)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监测结果处于环境本底水平。
(三)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估算,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的5mSv和0.1mSv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中心二期项目作为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典型设计(1间固定治疗室+1间旋转治疗室)场所已落实该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具备所需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落实环评报告的三同时措施后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由此类比,对于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的其他典型设计(1间固定治疗室+2~3间旋转治疗室),在落实环评、环评批复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后,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项目运行期间,我司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不断提高本单位核安全文化素养和安全意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射线装置安全运行。
(二)重视辐射安全负责人和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对新进辐射工作人员及时安排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对辐射管理制度和各作业规范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按要求进行落实,及时上报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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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