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协同平台和测试环境建设硬件**采购项目(标段二:网络设备)(二次)(项目编号:****),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招联合第1开标室进行开标,第15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数字化协同平台和测试环境建设硬件**采购项目(标段二:网络设备)(二次);
1.3采购内容:
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5 售后服务期限:6年原厂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 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7 采购预算:160万元人民币。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500元
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6年原厂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200元
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6年原厂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金信润天****公司
投标报价:****000元
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6年原厂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银行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371-****8137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娄先生、李女士、王女士
电 话:0371-****8005/****8319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