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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3MB****678G | 建设单位法人:李令安 |
| 王全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县太极镇中庄村222号 |
| **省**县黄河干流刘-盐段综合治理及清库保城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1--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 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州**县 |
| 经度:103.29338 纬度: 35.9555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4 |
| 临州环审发〔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68 |
| 10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MB11906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宇合****公司 |
| ****2923MA71UY5GX7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5-05 |
| 2025-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15 |
| 2025-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高、加固堤防4669.6米。河道疏浚范围为:以黄河干流太极桥、金河湾大桥和折达公路大桥为界,疏浚总量为177.75万立方米;生态治理面积共6.3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3294.14万元,环保投资为154.51万元,占总投资的0.66%。项目共分两期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加高、加固堤防3238.6米。河道疏浚范围为:以黄河干流太极桥、金河湾大桥和折达公路大桥为界,疏浚总量为177.75万立方米;生态治理面积共2.7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868万元,环保投资为103.7万元,占总投资的2.68%。项目只实施了一期,二期工程未实施。 |
| 由于项目资金不足,二期工程不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加高、加固**范围部分河道堤防和河道沿岸实施生态治理。以黄河干流太极桥、金河湾大桥和折达公路大桥为界实施河道疏浚。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加高、加固**范围部分河道堤防和河道沿岸实施生态治理。以黄河干流太极桥、金河湾大桥和折达公路大桥为界实施河道疏浚。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严禁倒入库区水域中或在河岸旁长时间堆放;禁止向水域中排放污水、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禁止在水域旁清洗车辆和设备,禁止在水域旁堆放储油桶。疏浚时应精准定位需要疏浚位置,严禁随意扩大疏浚范围;根据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量及其扩散范围,在施工混水区设置防污帘。排泥场设置截排水设施,3个排泥场须各设置4座100立方米的沉淀池,2#、3#排泥场各配置板框压滤机一台,淤泥经压滤脱水后清运至弃渣场,压滤废水经沉淀后用洒水车拉运至生态治理与恢复区重复利用;施工人员如厕采用环保厕所,施工营地内生活污水泼洒降尘。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弃渣场及其它临时工程,将临时占地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并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施工要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5月至7月)和越冬期(12月初至3月初),疏浚运输泥沙要避开鱼类索饵场及索饵期,并在索饵场周边设置警示牌,加强渔业**和渔业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做好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排泥场四周设置围堰防护,弃渣场堆渣前在沟底布设排水盲沟,边坡植草护坡。**临时道路一侧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顺接自然排水沟,对临时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平整,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四周合理设置连续封闭式围挡,施工现场水泥、砂石、粉状物堆放于封闭式简易棚,运输散体物料车辆必须进行遮盖。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区域设置围挡,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相关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河道疏浚淤泥用吹泥船运输至排泥区脱水后,部分用作排泥区围堰填筑,其余部分运输至弃渣场;疏浚砂砾石用砂驳船运输至排泥区,部分砂砾石用于护岸工程填筑及排泥场围堰建设,其余部分运输至弃渣场;废弃土方拉运至弃渣场;沉淀池底泥晾晒后运至弃渣场处理;疏浚船舶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船舶修理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与陆域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处理,****水库及岸边随意倾倒。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及时清运处置,未出现倒入库区水域中或在河岸旁长时间堆放的情形;未向水域中排放污水、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未在水域旁清洗车辆和设备,未在水域旁堆放储油桶。疏浚工程位置与设计及环评文件一致,未发生变动,未扩大疏浚范围;在施工混水区设置了防污帘。未设置排泥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 二、施工期加强管理,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未设弃渣场及其它临时工程,将临时占地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并落实了植被恢复措施。施工过程避开了水生生物繁殖季(5月至7月)和越冬期(12月初至3月初),疏浚运输泥沙要避开鱼类索饵场及索饵期,加强了与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渔业**和渔业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做好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未设置排泥场,对临时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平整,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三、施工期加强了施工扬尘治理,通过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四周合理设置连续封闭式围挡,施工现场水泥、砂石、粉状物堆放于封闭式简易棚,对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进行遮盖。 四、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区域设置围挡,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相关限值要求,夜间未施工,未出现扰民事件。 五、施工期加强了施工固体废物管理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砾石由当地砂石料加工企业回收利用,未设置砂砾石排泥场;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量较少,疏浚产生的淤泥用于当地土地整治工程,进行综合利用,未设置淤泥排泥场;疏浚船舶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船舶修理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与陆域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处理,****水库及岸边随意倾倒。 |
| 发生变动的主要是,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砾石由当地砂石料加工企业回收利用,未设置砂砾石排泥场;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量较少,疏浚产生的淤泥用于当地土地整治工程,进行综合利用,未设置淤泥排泥场。本次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置弃渣场和排泥场。本次实施的工程临时占地也小于设计文件和环评文件核算的面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报告书》批准后实施了项目建设,本项目的性质、地点未发生变动,项目建设规模、部分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了变动,项目只实施了一期,二期工程未实施,实际建设过程中,清淤产生的砂砾石及淤泥综合利用,未设置排泥场和弃渣场,项目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建设发生的变动情况未加重环境影响,未造成生态破坏。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落实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 项目未设置排泥场和弃渣场,项目实际临时占地也小于设计文件和环评文件核算的面积。项目变动未加重环境影响,未造成生态破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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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排放泥浆及废污水,排泥场设置板框压滤机,施工废水收集再利用,不外排。 | 无 | 一、水环境管理措施:工程施工采用了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产生的泥浆及时收集后清运出场,未向河道水体排放泥浆废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漏油事件,未出现水环境污染事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及时清运出场,对临时施工营地的建材采取了防雨淋措施,未出现遗撒事件。二、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疏浚产生的砂砾石由当地砂石料加工企业回收利用,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量较少,疏浚产生的淤泥用于当地土地整治工程,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实际施工未设置排泥场,施工未产生弃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后清运出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堤岸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全部为外购商砼,施工营地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均得到合理收集和处置,施工期废污水不外排。 | 未检测,通过日常管理,项目施工期,工程区及下游河道水体水质未发生变化,未造成污染时间。 |
| 1 | 施工扬尘治理,机械尾气治理和清淤物恶臭治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标准。 | 一、施工期扬尘治理:采取封闭施工,施工场界设置了硬质围挡,设置临时物料帐篷,临时堆置砂石物流加盖抑尘网,对施工作业面和临时便道及时洒水抑尘。二、燃油尾气治理:采用合格的燃油和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三、清淤物恶臭治理:清淤过程中的底泥及时清运出场,未在施工现场长期堆置,未出现底泥污染环境事件。 | 未检测,施工现场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未出现大气污染事件和居民投诉事件。 |
| 1 |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场界设置硬质围挡隔声。 | 《****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的环保设备,施工场界采用了隔声围挡,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未出现扰民事件。 | 未检测,夜间未施工,未出现扰民事件,无居民投诉事件。 |
| 1 | 一、沉淀池底泥:沉淀池底泥清掏后在排泥场晾晒,然后拉运至弃渣场。二、河道疏浚物:疏浚淤泥采用泥驳船运至排泥区附近,再由吹泥船将泥驳内的泥浆输送至排泥区进行脱水,脱水后,14%的淤泥用作排泥区围堰填筑,86%的运输至弃渣场。疏浚砂砾石采用砂驳船运输至排泥区,再由泵船利用皮带机输送至排泥区,4%的砂砾运输至护岸工程用于填筑,10%的用于排泥场围堰建设,86%的运输至弃渣场。三、工程弃土:本项目共产生废弃土方23.5万m3, 拉运至弃渣场,不外排。四:船舶检修物:疏浚使用的船舶,在检修过程中将产生的检修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O8(900-241-08),由船舶修理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后即产即清,不暂存。五:生活垃圾:(1)在加工场地设置垃圾桶以收集生活垃圾,安排专人定时进行卫生清理工作,****政府指定地点处置;(3)在施工船舶上设置垃圾桶以收集生活垃圾,然后送至岸上与陆域生活垃圾一并集中处理,****水库随意倾倒垃圾。 | 一、沉淀池底泥:本项目实际建设,未设置排泥池,未产生沉淀池底泥。二、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砾石由当地砂石料加工企业回收利用,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量较少,疏浚产生的淤泥用于当地土地整治工程,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未设置排泥场。三、工程弃土:工程施工产生的剩余土石方,全部由当地建筑垃圾加工企业回收利用,未设置弃渣场。四:船舶检修物:疏浚船舶产生的检修危险废物由专业维修单位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未在施工区域进行贮存。五: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河道疏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未出现长期贮存和随意倾倒的情形。 |
| 1 | 一、管理措施:(1)开展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教育;(2)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3)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4)控制施工作业带来的其他影响;(5)加强施工管理。二、陆生生态保护措施:(1)植物保护与恢复措施:①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的天然植被;②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报告确定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地表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③及时处理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占压土地;④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⑤施工完成后,对工程占地地表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并依据植被生态演替的基本规律采取植被恢复措施。(2)一般动物保护措施:①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惊扰,减小噪声对动物的干扰;②加强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③保****繁殖场所,不得破坏;④严禁在非规划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和破坏景观及扰动野生动物等;设置警示牌,标注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严禁滥砍滥伐林灌木;⑤委托林业部门加强施工期动物的观测,保护鸟类,避免工程施工对其产生不利影响;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和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以恢复动物栖息地环境。三、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加大宣传与教育,增强和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合理安排施工前期规划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卫生管理;(3)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减小噪声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在施工区内禁止鸣笛;(4)施工期间,禁止在河滩随意堆放施工废弃物、垃圾,不得对河滩植被和土壤造成污染。施工期临时占用和破坏的河滩植被要进行有计划地剥离、储存、临时堆放,若不能完成植被恢复的,要及时植树种草以补偿相应的生物量损失,人工植被恢复采用适当树种和草种;(5)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5月至7月)、越冬期(约12月初至3月初), 加强宣传,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四、对****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1)施工人员进驻施工场地之前,接受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2)施工****自然保护区相关法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施工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走、活动、施工;(3)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周围的生态环境,不得擅自破坏植被,干扰野生动物,污染环境;(4)严禁施工人员向水域排放废水,丢弃固体废物,污染水域环境;(5)车辆进入保护区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6)禁止随意夜间施工,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7)尽可能减少在早晨和黄昏野生动物出没活动频繁时段施工,以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干扰;(8)加强施工期对保护区的巡视, 一旦发现施工活动对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9)在自然保护区不设弃渣场及其他临时工程,****自然保护区的影响降到最小。五、对黄河**盐锅峡-八盘峡段特有鱼类省级种质**保护区保护措施:(1)施工人员进驻施工场地之前,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配合下,接受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2)施工****自然保护区相关法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施工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走、活动、施工;(3)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直径排入水体,破坏水体水质;(4)严禁施工人员进行在保护区钓鱼、捕捞鱼类,干扰水生生物栖息;(5)合理调整施工进度,选择低噪音机械降低施工噪声,尽可能降低噪声污染对鱼类繁殖和索饵的影响;(6)增殖流放。 | 一、管理措施:施工人员进场**行了专门的培训,通过加强管理,未出现捕猎及捕捞行为,未出现越界施工情形,施工过程中未出现生态破坏事件。二、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植被保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压占的地表植被,未出现超范围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程结束后对工程占地及时进行了恢复。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管理,对周边的动物采取保护措施,通过宣传教育,未出现捕猎、砍伐植被的情形,施工过程未造成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迹地恢复和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对临时占地撒播草籽、栽植苗木等进行了地表植被恢复,本项目施工未造成当地动物生境的破坏。三、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了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合理制定了施工方案,合理按排施工工期和施工时序,施工期间按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了水生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未随意堆放施工废物,施工过程未造成河滩土壤和植被破坏。对临时压占的土地及时恢复,施工期避开了水生生物繁殖季节(5月至7月)、越冬期(约12月初至3月初)。四、对****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施工人员进场前,****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和教育,按施工方案制定的范围、线路开展工程建设,工****自然保护区的破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未出现水环境污染事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建设施及临时堆场,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五、对黄河**盐锅峡-八盘峡段特有鱼类省级种质**保护区保护措施:施工人员进场前,开展了水产种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宣传,严格按施工方案制定的范围、线路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过程未造成水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施工废水及时清运出保护范围,施工过程未出现水环境污染事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未在水产种质保护范围内设置临建设施及临时堆场,施工期未对鱼类索饵场、繁殖场造成影响,通过向渔业主管部门缴纳渔业增殖放流补偿费用,委托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开展增殖流放,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 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并定期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施工期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通过落实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施工期未出现环境风险事件。 |
| 护岸工程和疏浚工程依托现有道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护岸工程和疏浚工程依托现有道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生活污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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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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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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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护岸植草种树,临时工程生态恢复,增殖流放、水生生境保护;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采取保护措施,对排泥场进行水土保持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环评要求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实际无排泥场建设。****管理部门缴纳渔业增殖放流补偿费用,****管理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按环评要求落实水生生境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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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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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州生态****执法队按相关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必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州生态****执法队对本工程实施过程开展了相关监管工作,****环境局**分局定期对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落实了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按规定接受了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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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