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位于**镇涌泉街鑫达8号楼二层3号4号(原招商办公楼房)所有权,面积约223.21㎡等十四处住宅、商业、办公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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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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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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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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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及 拍卖会时间 |
1.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5年9月23日10:00时始至2025年10月26日18:00时止。 2.公告期及报名期结束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日期:2025年10月27日16:00开始,地点:****酒店三楼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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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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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结构 |
建筑面积约(㎡) |
产证编号 |
参考价 (元) |
保证金(万元) |
租赁情况 |
增价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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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号标的 |
位于**镇涌泉街鑫达8号楼二层3号4号(原招商办公楼房)所有权 |
混合 |
223.21 |
新(2025)**市不动产权第****878号 |
989500 |
20 |
已租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可直接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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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号标的 |
位于****社区办公楼(现微笑口腔)房屋的占有使用权 |
混合 |
444.62 |
无 |
670000 |
14 |
已租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承租人已重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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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号标的 |
****社区业务用房房屋的占有使用权 |
混合 |
618.35 |
无 |
****000 |
38 |
已租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承租人已重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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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号标的 |
位于阿山路**小区综合楼****社区居委会)所有权 |
混转 |
203.74 |
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用(2008)第****0303号;房权证:北房字第****253号 |
650000 |
13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过户时间约需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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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号标的 |
****工业园区仓储用房所有权 |
砖木 |
147.85 |
产权证北房字第****151号 |
204000 |
5 |
已租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承租人已重新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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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号标的 |
位于**镇团****社区**)所有权 |
砖混 |
95.23 |
不动产权证:新2025**市不动产权第****633号 |
291000 |
6 |
已租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过户时间约需3-6个月;无水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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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号标的 |
位于**镇西大街67-1-10号门面房所有权 |
混合 |
47.43 |
新(2024)**市不动产权第****818号 |
350500 |
7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可直接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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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号标的 |
位于阿山路迎宾饭馆后第三间车库房屋的占有使用权 |
砖混 |
23.12 |
无 |
20000 |
0.4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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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号标的 |
****客运站院内小车库房屋的占有使用权 |
砖混 |
60.45 |
无 |
120000 |
2.4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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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号标的 |
****工商局职工住宅楼一单元101所有权 |
砖混 |
72.59 |
国有土地使用证:阿市国用(2023)字第300394号; |
283000 |
5.7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过户时间约需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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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号标的 |
****工商局职工住宅楼一单元401所有权 |
砖混 |
72.59 |
国有土地使用证:阿市国用(2023)字第400337号; |
277000 |
5.6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过户时间约需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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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号标的 |
位于**镇阿山路**车库所有权 |
砖混 |
19.8 |
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用(2025)字第****0026号; |
46000 |
1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过户时间约需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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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号标的 |
位于******地区****分局****宾馆)所有权 |
砖混 |
852.52 |
房产证北房字第****0209号;房产证北房字第004102号 |
****000 |
45 |
已租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过户时间约需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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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号标的 |
位于**小区1号楼车库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权 |
砖混 |
21.87 |
无 |
50100 |
1 |
闲置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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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到实地仔细察看拍卖标的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仅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在申请竞买前认真咨询及查看标的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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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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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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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买受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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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满足保留价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价产生最高应价,并经拍卖师以落槌方式公开确认,最高应价者即被确定为买受人,并通过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完成最终的法律手续。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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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竞买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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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公司),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保证金到账凭据。 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银行账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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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拍卖 保证金 |
竞买人请于**时间2025年10月26日18:00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请竞买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保证金支付完成后,也可在转账后及时联系182****6661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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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竞价 程序 |
竞买人获取《资格确认书》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10月27日16:00开始,地点:****酒店三楼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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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现场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咨询电话182****6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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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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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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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2、因收款人与买受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买人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账户。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30日未完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原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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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服务费收取 |
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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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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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购买人(包括第三方)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2、标的1号、2号、3号、5号、6号、13号带租约拍卖。买卖不破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之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对竞得人继续有效。请竞买人充分悉知相关风险并自行咨询与核查。) 3、因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年代久远、原始资料缺失)标的2号、3号、8号、9号、14号存在无法补办产权证等瑕疵风险,拟以“房产占有使用权”形式处置。委托方及拍卖机构就已知瑕疵向买受人充分披露,不承诺标的物具备合法产权登记条件、不就标的物现状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委托人或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如能办理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自愿承担因权属瑕疵导致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拍后无悔。竞买人一经应价,表明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标的五现状说明:该房产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在拍卖前由原承租人长期承租。据委托人告知及我方现场查勘,原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并投入了相关费用。买受人需接受现状并自行承担一切相关后果与费用。特别告知:该房屋的现有装修、改造及添附的现状(含其经济价值)均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就该等改造投入与原承租人存在任何经济纠纷提供保证。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该现状,并自行承担所有因该改造行为可能产生的恢复、整改、补偿等一切费用及风险。 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产权证照手续的,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手续(标的1号、4号、5号、6号、7号、10号、11号、12号、13号)。办理过户的时间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6、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明确的及未明确的交易一切关联费用(买受人应当承担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税费等)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7、本房产以空房形式出售,但实际房屋内留有部分物品(如家具、设备等),竞买人须自行查勘并接受现状。留存物品所有权归属[甲方/原业主],不得擅自处置或损毁,否则须照价赔偿。 8、公告在“**日报”及“****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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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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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182****6661 地址:**市结南路东侧200号2层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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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拍卖的详细规则、瑕疵说明、付款方式、交付流程等未尽事宜,均在《拍卖文件》中载明。请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前联系拍卖人获取《拍卖须知》、《竞买协议》等全部拍卖文件。 本项目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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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