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4A-012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数据投备(2025)1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2024A-012地块项目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琴川街道沈青路以东,规划庙港路以北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04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1162万元
2.3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
工期(天) |
| 1 |
**市2024A-012地块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
810.80 |
75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和良好信誉;
(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企业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2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详见招标文件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标书代写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交易中心-****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9.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10.其他说明
10.1项目总用地面积304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容积率1.01-1.1(不包括地下建筑及住宅建筑底层架空面积),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住宅建筑限高80米,配套建筑限高24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地上最高层数≤17层,地下1层,地下面积>20000平方米。
10.2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3本项目与招标预计划发布的“**市2024A-012地块住宅项目”为同一项目。
11.联系方式
地址:**市渠中路藕渠家园商业楼3楼
联系人:吴达人
电话:0512-****85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顾晓东、陈振伟、俞静
电话:0512-****2227
监管单位:**市****办公室
监管电话:0512-****2912
12.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