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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生产使用药剂集中采购补遗文件1#
致各潜在参选单位:
现就“****水厂生产使用药剂集中采购”项目进行补遗,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药剂预估用量以“第二章 比选须知”中“(一)采购清单”的“年度预估用量”为准;
二、报价表调整为:报价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制造厂家或品牌 |
数量(吨) |
单价报价 (元/吨) |
小计 (元) |
备注 |
| 1 |
聚氯化铝(固体) |
90 |
|||||
| 2 |
氯酸钠 |
25 |
|||||
| 3 |
双氧水 |
25 |
|||||
| 4 |
稀硫酸 |
70 |
|||||
| 含税总价 |
小写: 元 |
||||||
| 大写: |
|||||||
注:
1.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需原(辅)材料采购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车人工机械费、下车费、管理费、防护用具费、利润、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比选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表报价即为第1轮报价。
3.“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盖参选单位印章。
参选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09月25日13时30分; 四、比选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标书代写****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