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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泊校区南大门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项目概况
****团泊校区南大门区域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环岛西路19****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团泊校区南大门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万元
最高限价:36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6: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证书或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基会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然的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签字或盖名章;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其中:1)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2****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该项目经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3年度或2024****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B. 提供开标前1个以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项均可。 (7)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1今少1个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管理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件)。 (8)投标截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截开标成不3年的投标可提供成以来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9)根据财政部、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企业声明函》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件,否则不予认定。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到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环岛西路19****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授权书到****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三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环岛西路19****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环岛西路19****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件或招标公告使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件之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作内,****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湖路10号
联系方式:022-****6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环岛西路19****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89****9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羽飏
电 话:189****993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5年09月23日 |